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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委、省政府研究出台了《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》,以政策集成创新赋能浙江民营经济新飞跃。针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预期不稳、信心不足、保障不够等问题,着力强化财税政策、产业基金、金融保障、用地用能用工等方面的政策保障。在民营企业获取金融支持的机制建设方面,提出了一系列务实举措,真正促使金融机构“敢贷、愿贷、能贷、会贷”。特别是考虑到民营经济创造全省70%左右的GDP,谋划提出了“3个70%”的要素保障机制:省“4+1”专项基金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70%;统筹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70%;每年新增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的比重不低于70%。